加強實驗室建設 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 出臺
2020-02-01 09:44:29來源:admin
近些年,在政府的支持下,我國實驗室建設可謂是風生水起,遍地開花。在這個過程中,各項實驗室管理辦法的出臺,為我國實驗室建設起到了促進和保障作用。
2020年1月6日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《關于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》。通知顯示,為規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的申請與評審、運行與管理、考核與評估等管理工作,提升藥品監管科技發展能力和水平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,并予以發布。
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一共六章四十三條,對實驗室管理部門的職責與要求、重點實驗室申請與審定、重點實驗室運行與管理、重點實驗室考核與評估等內容做了明確的規定。如,在第二章職責與要求中,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就明確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、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科技和國際合作司、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、實驗室依托單位、重點實驗室主任、重點實驗室人員、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等單位和人員的職責,并對實驗室人員組成做了相應的要求。
在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中指出,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以圍繞急需、分類實施、區域統籌、合理布局為原則,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和“開放、流動、聯合、競爭”的運行模式,采取“定期評估、動態調整”的管理機制,旨在推進藥品監管科學發展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、高端人才培養,提升藥品監管科技發展能力和水平。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面向藥品科技前沿,圍繞藥品創新發展和監管科學的戰略需求,在藥品監管技術支撐領域開展原創性研究和科技攻關,解決基礎性、關鍵性、前沿性、戰略性的技術問題,為加快推進我國藥品監管的科學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和現代化發揮重要作用。
也正是因為重點實驗室肩負重任,所以我們才要更加關注實驗室的管理、運行。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》的出臺,有利于切實發揮出重點實驗室應有的作用與功效,帶動我國藥品監督管理事業的發展,最終為百姓造福。